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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东方学研究院”拟在如下七个学科领域展开切实的学术规划与学术研究:

(一)东方学学术史研究

加强对中外东方学学术史的研究,研究欧美的东方学学术史、日本的东方学学术史、阿拉伯各国的东方学学术史,写出相关的学术史著作,作为中国的东方学学科的背景参照。加强中国的东方学学术史研究,搞清中国的东方学的历史渊源,现代东方学学科的建构过程,写出中国的东方学学术史著作。

(二)“理论东方学”研究

加强“东方学”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探讨与学科体系建构,立足中国立场,坚持中国学者的学术理论自信,凝练中国东方学的基本学科概念、理论争鸣、理论命题、建构中国特色的东方学学科理论体系,发表相关论文,出版中国的东方学学科理论建构的专门著作等。

(三)“分支学科东方学”研究

加强东方哲学、东方史学、东方文学、东方美学、东方译学与东方语言学等分支学科的研究。如,在名著翻译的基础上,展开中外美学关系、审美共同体的研究等。

(四)“国别与区域东方学”

在东方学的学科观念下,研究院将进行亚洲的国别与区域研究,探讨国别与区域研究的关系、国别与区域研究的方法与原理,促使国别与区域研究由以往常见的概括介绍、资料编译、调查报告,上升到具有更高学术原创与思想理论价值的区域研究。

(五)“翻译东方学”

翻译是“东方学”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未来东方学研究的工作重点之一。未来将积极与国内重要出版社合作,承担重点出版规划项目,强化中国的“东方学”国家视野。此外,拟把中国古典文论对外传播研究的名作列入研究规划,有计划有系统地予以翻译。

(六)“应用东方学”研究

“东方学研究院”将以对接国家战略、培养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复合型外语专门人才为己任,充分依托所属学院的学科优势,结合人员构成的科学性,力争在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、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丰厚的成绩。研究院将联合和动员校内的英语、法语、德语、西班牙、葡萄牙语、阿拉伯语等各方力量,进行各语种的相关研究。

(七)促进研究成果的课堂转化,完善东方学人才培养体系

“东方学研究院”作为一个研究机构,也要在教育教学、人才培养方面发挥自己的独特作用。拟将研究成果运用于课堂教学,促进教学与课程改革,更新课程结构。研究院可开设研究生课程《东方学概论》与《东方学学术史》及本科课程《东方学、西方学与区域研究概论》等课程;拟申报增设学科目录外自设“东方学” 博士学位授予点,致力于打造从本科、到硕士博士的完整的东方学研究复合型高端人才培养体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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